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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类案件类型:刷单类诈骗(发案数占总电诈案件比例为6.92%)
近日,家住富宁县的李女士在某网站投了简历找工作,一陌生电话主动联系了李女士,询问李女士是否兼职网络刷单,并添加了李女士的个人QQ。对方先发了一份刷单流程,要求李女士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表,然后发送一条某网站购物链接给李女士,链接内容是一条价值358元的裙子,李女士直接支付了358元,随后对方转了370元到李女士的银行卡上。李女士心中暗想“才几分钟就赚了12元钱,那投入更多钱岂不是能赚更多”。于是李女士按对方指示,选择购买更贵的东西刷单。但购买后,迟迟不见返现,对方称公司财务规定是每天统一返现一次,要第二天才能返。信以为真的李女士又通过相同方式,先后扫码支付了多笔转账。第二天,客服又以财务请假为由安抚还未收到返现的李女士。几天后,被各种理由欺骗的李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,共被骗资金24000元。
刷单类诈骗惯用手法
第一步:骗子会通过微信、QQ、网站等发布刷单类虚假信息。
第二步:骗子首先会给被害人下发一两个比较小额的刷单任务,还会“按照约定”返还本金和佣金给被害人,充分赢得被害人的信任,为的就是“放长线钓大鱼”。
第三步:骗子会逐渐加大刷单任务的数量和金额,同时利用“必须刷满多少单以上才能结算”或者“卡单”等理由,来诱骗被害人继续投入本金,直至被害人发现被骗。
【易受骗群体:无稳定工作人员、想利用网上做兼职人员及学生群体】
警方提醒:
1、网络刷单、刷信誉不合法,不管是找工作还是兼职,一定要警惕,深思而后行!
2、切勿随便透露个人信息,不要盲目相信低投入、高回报。莫贪小便宜吃大亏!